含义:
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优点:
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组织结构等都相对自由,比如股东出资可以是技术、土地等,不 一定是资金,再比如出资额也不是等份的,可以不设股东大会等。
限合伙企业的优点:
是传统有限责任公司制除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双重缴税。有限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成本大大降低。
有限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谁出钱多,谁分钱多。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由合伙协议规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税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得和股东分红均要征税。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一个总结: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1.经营控制权。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有充分的管理权和控制权,任何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对外法律文件都必须经过普通合伙人审查;
2.年度管理费。普通合伙人有权获得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基金总额1. 5%~3%的管理费,用于支出企业运转的日常经费;
3.利润分成。普通合伙人投入总额1%左右资金,即可得到投资收益20%左右的分成。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最低出资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金,共同承担风险;
2.信义义务,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滥用职权谋私利;
3.信息披露,普通合伙人须定期向合伙人提供财务报表及年度发展报告;
4..遵守有限合伙协议,不得违反合伙协议中协定的条款,杜绝机会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