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中没有执行人行吗
被继承人可以不为公证遗嘱指定遗产执行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还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公证遗嘱中没有执行人行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